各区、市招考办,全市各有关学校:
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对2017年普通高考(春季)技能拔尖人才考生进行审查和公示的要求,青岛市招考办对申请技能拔尖人才资格的考生进行初步审查,现对57名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日-11日,为期10天。
公示期间,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,可以直接向所在区、市招考办当面或通过电话反映,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,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、事实清楚。各区、市招考办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将情况报青岛市招考办。各区、市招考办,各有关学校要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。
公示结束后,省考试院将对申请考生资格进行复审,最终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。
青岛市招考办受理电话:85786211,办公地址: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。
附件:
1。青岛市2017年普通高考(春季)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公示名单
2.各区、市招考办电话及办公地址
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
2017年3月2日